本報訊(記者 耿諾 實習生 曹政)如果所有業主都看不到物業中的專項維修員每天檢查電梯,就可以對這個服務項目提出要求了。昨日,市住建委網站發佈《北京市房屋建築使用安全檢查技術導則(試行)》(以下簡稱為《導則》),對地基基礎、建築結構、裝飾裝修與防水、電梯設備、智能系統、消防系統等多方面檢查內容提出詳細的要求。其中規定,建築電梯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應每日全程乘電梯上、下至少各一次,並將檢查結果填入房屋建築檢查記錄表。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房屋建築進行自行管理的單位或者受托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其中應有專門的房屋建築安全管理員。這些人應該經過市住建委考試合格、並且取得證書,按照專業,這些人應該分為房屋建築結構安全管理員和房屋建築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員。房屋建築的日常檢查,應由房屋建築安全管理員通過目測和使用工具等對各建築分部按本導則相應章節檢查的內容進行現場檢查。
  《導則》中,建築電梯設備現場狀況日常檢查的內容共涉及12項,既要看每層的電梯是否鎖緊、能不能自動關門,又要看電梯轎門防止門夾人的裝置是否有效;既要看在停電情況下應急照明和應急對講能否管用,又要看通風和空調裝置能否正常運轉;既要看轎廂內的乘梯須知及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安全檢驗合格》證書是否齊全,又要看層站指示器是否正常。當電梯設備遇到一個月內2次以上頻發同一故障,發生水浸、地震或火災等8種情況時,將進行特定檢查。
  對於其他方面的檢查內容,《導則》也做了詳細的要求,例如,交付使用的前3年和使用20年後的住宅建築以及公共建築,應每季度檢查一次房屋建築結構。
  馬上就訪
  小區電梯是否檢查 物業說不清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朝陽區清河營南街9號院的華貿城小區。在6號樓的4部電梯里,各有一張A4大小的《乘梯須知》,用中英文列出了在乘坐電梯時應該註意的地方。第1條便提醒居民:註意檢查轎廂內是否具有《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未經檢驗合格或超過檢驗有效期的電梯不得使用。
  在一排電梯按鈕上方,貼著《乘梯須知》中提醒居民註意檢查《安全檢驗合格》證書,上面標清了設備的代碼、維保單位、維保電話、檢驗單位等內容,還特意寫明瞭下次檢驗日期是2013年11月20日。
  該小區是否對電梯進行日常的檢查呢?這個問題卻難住了小區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的電梯都有維保單位,每年維保單位會定期來檢查維修。不過,這名工作人員對電梯的檢查記錄全然不知。
  在清河營南街9號院里,西北角的3號樓是一棟公租房。這棟樓的4部電梯里,並沒有張貼《乘梯須知》。轎廂的角落裡只有一張《安全檢驗合格》證書,但證書上的下次檢驗日期是2013年10月8日。
  檢驗日期已經過了1個月,但《安全檢驗合格》證書仍沒有更換。證書顯示,這部電梯的維保單位是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撥通證書上的維保電話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無法查清這部電梯是否歸該公司負責維修保養。一般情況下,到了檢驗的日子,物業公司會通知維保單位。
  物業辦公室里的工作人員解釋稱,電梯剛剛做過檢修。然而,當問到電梯具體的檢修日期、《安全檢驗合格》證書不更換的原因時,工作人員卻又說不上來。
  “一般市住建委發佈的文件都會先到區縣房管局,房管局再招呼我們總公司去開會,總公司再給我們開會才能施行。具體有沒有這個條款,什麼時候執行,我都不能回答你。”一名項目負責人坦言。事實上,本市出台過很多政策來規範電梯管理,但如果不能落實,終究只是一紙空文。  (原標題:安全員須每天全程乘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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