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記者8日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2014年將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防止因病致貧返貧。
  2012年,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印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利用部分新農合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在參合(保)群眾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國務院醫改辦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嚴格貫徹落實指導意見要求。已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切實抓好有關各項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範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要求,尚未制定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關文件,做好宣傳和政策解讀;加大對合規醫療費用界定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力度,加強對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
  醫改辦還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絡優勢,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
  我省去年已實施
  去年1月底,湖北省發佈方案,從4月起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覆蓋全省所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人員。5月初,省發改委公示《湖北省城鄉大病保險合同(範本)》,內容比此前公佈的方案更為具體,劃定了分段支付的具體額度。參保群眾住院費在按照基本醫保政策報銷後的餘數,以8000元為大病醫保起付線,8000元至3萬元部分可報銷50%,3萬元至5萬元部分可報銷60%,5萬元以上部分可報銷70%。
  (原標題:中央全面推開大病保險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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